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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校與部落互動、家長參與學校事務
本校與大同鄉各部落長期維持深厚且具體之合作關係,並持續強化家長參與學校事務之管道與深度。
文化課程以聘請在地部落耆老擔任協同教師為核心機制,與文化教師共備共授,學生學習場域亦延伸至部落,落實學校與部落共同推動民族文化教育。本校每學年度編製耆老授課課程主題對照表,明列各單元之協同耆老與授課主題。
| 學年度 | 外聘耆老協同課程節數 |
|---|---|
| 112 | 453 節 |
| 113 | 418 節 |
| 114 | 291 節 |
家長及耆老對學校文化教育方向高度認同。(耆老名單與授課單元對照詳見 2-3 師資結構與教學增能)
115 學年度之因應:外聘耆老協同節數之逐年調整,主要反映實驗教育計畫經費核定數之變動,以及文化教師經專業增能後逐步承接部分單元之教學。為維持耆老參與的深度,而非僅以授課節數衡量,115 學年度已採行:(1)節數配置優先化——將耆老協同節數集中於須由耆老親授之關鍵單元(如傳統地機編織、藤製器具、祭儀);(2)協同型態調整——部分單元改由文化教師主授、耆老以示範或成果驗收方式參與。
學校與部落之互動並非單向。114 學年度下學期,本校學生前往英士部落文化健康站,由學生擔任教學者,帶領站內長輩共同製作藤環鑰匙圈。
在文化課程的常態情境中,耆老是傳授者、學生是學習者;此次活動則使這一關係暫時反轉——學生把從耆老身上學到的技藝,帶回部落、交到長輩手中。對學生而言,能夠教會長輩,是文化學習成果最直接的檢驗;對部落而言,則具體看見學校所培育的下一代確實承接了族群技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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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文化課程之藤編技法分見於七年級「藤製生活器具(takil)」與九年級「藤製生活器具(qbubu/gonyu)」單元,學生於課程中由耆老指導習得選藤與編製工法。此次至文健站之教學,即以上述課程所學為基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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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 學年度,本校配合大同鄉公所「守月文化復振及推廣微電影」計畫,提供校園文化場景作為拍攝場地。拍攝期間因溝通疏失造成校園文化場域(包含珍貴苧麻園)受損,引發校方強烈回應。本校並未循一般行政申訴程序處理,而是回到泰雅族的傳統規範尋求解決。
| 時間 | 處理歷程 |
|---|---|
| 113 年 9 月 18 日 | 三方溝通會議中,本校率先提出「應循泰雅族 gaga 精神,以 sbalay 方式解決」 |
| 113 年 9 月 20 日 | 公所採納此建議,正式來函道歉,並承諾遵照傳統以 sbalay 儀式親赴本校致歉 |
| 113 年 9 月 27 日 | 由樂水部落簡連一耆老主持、葉儒亮耆老見證,本校與公所、拍攝廠商三方依傳統儀式流程完成 sbalay |
sbalay 儀式依傳統流程進行,包含 pnuhu'(生火)、lmuhuw(傳統吟唱)、mphaw ru msbalay(雙方陳述求和)、lmuhuw ru pmumu ke(耆老祈告祖靈)、sblayan(埋石立約)與 msqun mhgop sblayan(共飲見證)。
此次 sbalay 並非文化展演,而是在真實公共爭議中啟動傳統規範之實際運作。本校在事件中所扮演之角色不只是受害方,更是引導各方回歸泰雅 gaga 精神的主體,具體落實「學校即部落」之辦學理念。(此一機制之創新意義與省思詳見 6-3 學校辦理民族教育之創新與省思)